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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手被她抓得死紧,在她的牵引之下,往那光滑流丽的女人的肌肤畅通无阻地抚摸过去,最后才停在了前夜包扎的纱布上。
他只觉指尖都在发麻,就像一场沙漠上的仓促旅行,尚根本来不及辨别南北东西,就已经绝望地结束了。
他听见她的笑声,既温柔,又轻蔑:“我已经长大了,大哥哥。”
“我……”他动唇,嗓音干哑,“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会长大的。”
他等了一会儿,她没有再说话。于是他慢慢地动手,先是将她肩背上的旧纱布剥下来,摸索到那方寸大小的刀刃伤口,再一点点地抹上金疮药。他尽量地小心用力,仔细地听着空气中的波动,但她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最后她坐起来,谢随一圈一圈地给她的伤口包上新的纱布。一切结束,他等她穿好衣裳,便伸手去揭自己眼上的黑布条。
自己的手忽然被按住,动作也停下来。
黑暗中,他听见她颤着声音问:“五年前的事情,你当真不记得了,是吗?”
第14章朋友(一)
五年前,秦念十六岁,也可能是十五岁。
五年前,那本是一个明媚的春日。
他们当时住在无锡,住了三个月。四处漂泊的人很少能在一个地方连续住上三个月的,但是谢随太喜欢那座小宅子了。房前有流水,屋后有花树,树荫下是藤萝缠就的秋千。
有时候他出外归来,便见到念念在荡秋千。少女亭亭地立在秋千的木板上,两手扶着藤萝架,慢慢地、慢慢地,越飞越高,浅绿鹅黄的罗裙也随风飘起,振振有声。
那秋千飞得高出了院墙,于是她一低头便看见墙外的他,立刻她就笑了,抬手去捋被风吹乱的鬓发。
他大惊失色,两步上前,却又听见她银铃般的笑声,那秋千还在晃荡,人却已飘飘然地落在了他的眼前。
她笑着朝他伸出手,掌心向上。
他也只好无奈地笑,往她掌中放上自己为她带回来的小物件。有时是草编的蚱蜢,有时是微香的花片,有时是小巧的铃铛。
但在那一个春日里,他给了她一根桃花簪。
“你该及笄了。”他记得自己是这样对她说的。
于是两人开始热火朝天的准备——但到底要准备什么,其实他不知道,她更不知道。只是他将那破旧的小宅院精心地装点了一番,买回来大鱼大肉,甚至还不伦不类地供上了一尊观音菩萨。
他在菩萨面前点上香,拜了拜,那一刻他忽然想到,自己这离家十年,流离颠簸,是否就是自己从没拜过菩萨的报应?
那一日,他记得自己喝了很多酒,可能是十年来喝得最多的一次。他为她挽发、画眉、涂朱,为她在发髻间插上那一枚朴拙的桃花簪,他望向生了铜绿的妆镜,镜中的少女晕生双颊,双眸脉脉仿佛含着许多想说的话,也正自镜中凝睇着他。
那一日,他记得她也喝了很多酒。到了夜里,两人还在你一杯我一杯不停地喝,喝酒的女人并不好看,但不知为何,他就这样望着她,竟渐渐地望得痴了。
她朝他轻轻地笑,笑容温柔美丽,真就像个成熟的女人一样。她笑着,好像是非常地醉了,所以她开了口:“谢随,你喜欢我么?”
她没有等到他的回答。
第二日,他就消失了。
第三日,春雨镖一干人等追杀而至,她放了一把火,将那座房子,连带着花草、秋千与记忆,全都烧了个干净。
***
未得到回应的谜题,仿佛一个耻辱的记号,让秦念五年来,时时刻刻回想起,都会身心发颤。
“五年前的事情,你当真不记得了,是吗?”
黑布条轻轻地落下来,谢随睁开眼,看见秦念已恢复如初、冷漠而寂寥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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