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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陆小凤把黑锅背好(第3页)

话说的好听,但花钱的人,永远不知赚钱的辛苦,小王子花天酒地,钱财有出无进,最终成功把家产败光。

习惯花天酒地、大手大脚,怎么可能忍受清苦?过不了苦日子,那就只能厚着面皮,找曾经的老臣们要钱。

严独鹤和阎立本是外人,最佳人选自然是富可敌国的皇室亲眷霍休。

霍休给了一次、两次、三次……

次数多了之后,这只貔貅终归还是忍无可忍,弄死小王子、上官瑾,并且设定好了计划,弄死两位老兄弟。

一方面夺取两人的财宝。

一方面清除自己的过去。

霍休不会亲自去执行任务,他觉得那样做很像莽夫,一点也不优雅。

他选择借刀杀人。

那把刀名叫——陆小凤!

他和陆小凤结交这么多年,花了这么多钱,送去那么多酒,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借陆小凤的刀么?

虽说半途出现波澜,莫名其妙蹦出来一个沈炼,但似乎更加的圆满。

若是能把沈炼算计进去,或者借某些人的刀,把沈炼搞死,然后把左诗招揽入麾下,又是一条广阔的财源。

不不不!

让青衣楼活捉沈炼,以此把沈玉门钓出来,虽然没有实质证据,但霍休有种感觉,连城宝藏在沈玉门手中。

梁元帝宝藏的金银珠宝,比金鹏国的国库只多不少,不用分成四份,没有胡乱花销,该是何等丰厚的资产?

至于沈家兄弟背后的势力……

这里不是有最好的背锅侠么?

如果计划能够成功,就算把整个青衣楼舍弃掉,那也是非常值得的。

青衣楼主陆小凤?

美滴很!

美滴很啊!

想到此处,霍休非常热情的给陆小凤倒了杯酒,好朋友,这些黑锅千万要撑住啊,伱死了我会给你烧香的!

不仅给你烧香,还会给你烧三千个纸糊的美人,让你做鬼也风流!

四人兴致勃勃的喝酒,只不过心中想法各不相同,无论心思是否相同,酒水的香醇味道,总是那么的浑厚。

整个房间都充满酒香气。

左诗甚至展示了调酒的技巧,把不同的美酒按照比例混合在一起,变为崭新的美酒,让陆小凤高呼女酒神。

酒香气非常浓郁。

花香和体香更加浓郁。

微风吹拂,仙乐飘荡。

本来充满酒气的屋子,忽然变得充满了香气,比花香更香的香气。

从风中吹来,随着乐声传来,不足盏茶时间,天地间仿佛都已充满着这种奇妙的香气,让人深深为之沉醉。

各式各样的鲜花从窗外飘来,然后再轻轻地飘落在地上,仿佛铺起了一张用鲜花织成的毯子,直铺到门外。

一个绝色佳人缓缓从门外走来。

她身上穿着件纯黑的柔软丝袍,长长地拖在地上,拖在鲜花上。

没有别的装饰,也没有别的颜色。

她就这样静静站在鲜花上,五彩缤纷的花朵,竟似忽然失去颜色。

少女深情的凝视着陆小凤,眸子清澈得就像花瓣上的晨露,她的声音轻柔得像风,吹皱远山池水的春风。

她的微笑却是神秘的,神秘得仿佛静夜里悠远绵长的笛声,飘飘渺渺,如梦似幻,令人永远也无法捉摸。

帝国第一驸马  随身博物馆  拥有外挂的我杀穿副本世界  我给大佬开车的这些年  都市之巅峰小神医  白日幻想仙  LOL:野区之神  拯救宇智波,从掀桌子开始  厉少夫人今天又去天桥摆摊了  穿成农门恶婆婆  关于我在原神当假面骑士这件事  圣纹魂序  重生后,我决定回归乡村  开局签到八个宠妹狂魔  情商20学霸,造出芯片正常吧?  拥有绿茶系统后我成了万人迷  洪荒:从巫兵到混元无极大罗仙  快穿:人人都爱恶毒女配  转生诸天当幕后大佬  本道祖文成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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