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点文学社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9章 陆小凤把黑锅背好(第1页)

“听闻姑娘是酒神传人,不知老夫收藏的酒水,能否入姑娘法眼?”

霍休很客气的给左诗倒了杯酒。

他没有丝毫中原首富的架子,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非常的真诚。

哪怕用读心术去观察他的思维,最终也只能读出一个结论——真诚!

霍休是个生意人,是除了商铺的利润,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生意人。

只要能给他带来利润,无论那个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男是女,是佛是道,他都会有发自内心的真诚。

左诗就属于这种人。

陆小凤是霍休的酒友,可以在他比较郁闷的时候,发泄一些郁气,也可以参与某些算计,但多数情况下,只能带来情绪价值,不能带来直接收益。

沈炼如果能给他开通行证,那就非常有价值,否则只是在讨好官差。

忽略掉特殊的情况,只算平常状态下的价值,左诗才是最值钱的。

因为她是酒神左伯颜的女儿。

她精通左伯颜的酿酒技术。

酒水能够带来非常庞大的利润。

如果左诗愿意加入麾下,霍休绝不介意奉上高额薪水。

霍休甚至后悔自己手慢了,如果当初是他救下左诗,现在怕是已经开了十几家大型酒厂,赚取巨量的金银。

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江湖人。

江湖人永远离不开酒。

酒,就是钱。

这叫什么?

学好数理化,穿越也不怕!

诸天万界的第四天灾,沈炼身前的亿万前辈,都是靠着知识发家的。

沈炼偶尔会觉得有些丢脸。

自己没钱了只会去挖宝藏,比起利用自身的学识,自强不息的前辈们

——实在是太特么爽了!

——偷懒虽然偶尔有些愧疚,但躺下之后的日子,是真的很舒服啊!

酿酒是非常讲究天赋的学科。

既要懂得选材,还要能把控温度、测算时间,自身嗅觉、味觉,都必须非常灵敏,最好还有千杯不醉的胃。

左诗并非嗜酒如命的性格,但年纪轻轻就能继承家族的酿酒术,天赋自然是顶尖,舌头尤其敏感灵活。

拿起酒杯喝一口,便能说出酒水的产地、酿造方式、窖藏时间、适合什么样的人群、储存时有哪些失误。

霍休甚至被激发出火气,拿出藏在房间最深处的,窖藏一百三十年,堪称是酒王的陈年佳酿、极品杜康。

一般而言,酒越是窖藏越香醇,但储存过程中,如果储存不当,反而会散去酒水的香醇,失去醇厚本味。

霍休这坛“酒王”便是如此。

很香,但不够纯净。

很浓,但不够绵长。

喝下去的时候能够感觉到,这是绝品的佳酿,但却不是绝品的杜康。

酒水到了喉咙的时候,能够感觉到香醇滋味,到了肚子里时,酒味就会散去六七成,没有回味无穷的感觉。

左诗略有失望的说道:“这坛酒前一百年储存的很好,后三十年有两次储存不当,味道反而变得差了!”

霍休闻言竖起大拇指:“不愧是酒神传人,果然技艺惊人,比我麾下那些自称大师的,强的实在太多。”

认输的滋味当然不好。

LOL:野区之神  拥有绿茶系统后我成了万人迷  快穿:人人都爱恶毒女配  帝国第一驸马  重生后,我决定回归乡村  我给大佬开车的这些年  穿成农门恶婆婆  白日幻想仙  厉少夫人今天又去天桥摆摊了  圣纹魂序  拥有外挂的我杀穿副本世界  都市之巅峰小神医  本道祖文成武德  随身博物馆  情商20学霸,造出芯片正常吧?  关于我在原神当假面骑士这件事  拯救宇智波,从掀桌子开始  转生诸天当幕后大佬  开局签到八个宠妹狂魔  洪荒:从巫兵到混元无极大罗仙  

热门小说推荐
十里钢城:纵意人生

十里钢城:纵意人生

十里钢城纵意人生简介emspemsp关于十里钢城纵意人生春风十里凭奋斗,红颜情劫添悲喜。职场多变知进退,化茧成蝶步青云。关山月机缘巧合救了公司副总的媳妇,凭借自身地努力和美女姐姐的帮助,从此开始了巅峰之路。...

重生1994

重生1994

重生1994简介emspemsp关于重生1994重生1994,姜昊回到了他的高中时代,面对时代的浪潮,姜昊只想说一句青春是我的,初恋是我的,钱是我的,一切都是我的。...

总统的私人医生

总统的私人医生

总统的私人医生简介emspemsp关于总统的私人医生她女扮男装,混进总统府,总统大人我是来给你看男科的!莫笑笑假装镇定。这个罪名够她死一万次了!首发tianmeixscomωoо1⒏υip...

毒妃萌宝倾天下

毒妃萌宝倾天下

毒妃萌宝倾天下简介emspemsp关于毒妃萌宝倾天下一朝穿越成了不受宠爱的八王妃,被设计陷害,赶出王府,还带着一个小包子,李凝香有点方!首发nannvwencomωoо1⒏υip...

某综漫的绝对神速

某综漫的绝对神速

捏了个人物面板,醒来后江离就转生到了落第骑士英雄谭的世界,觉醒了名为〈绝对神速〉,即是绝对比对手快的无敌但又不完全无敌的能力,从此无数对手纷纷直呼他好快,于是江离揍他们揍得越发凶狠了。本书综漫无限流,涉及落第地错型月素晴恶魔高校噬血狂袭等世界。如果您喜欢某综漫的绝对神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跟娇媳妇回村,豪门公子接地气了

跟娇媳妇回村,豪门公子接地气了

老是忘记是富婆的富婆傻白甜公子哥林楚乐为了找人陪和领到遗产终于在相亲八十八后成功闪婚,有钱了谁还上那破班,林楚乐要带闪婚老公回农村老家,外表酷酷的老公反差萌说话夹子音,见啥,啥都好奇,坐三蹦子,哇,好拉风。看到土灶大锅哇,好酷还好打脸,前一秒吃东西,真脏,下一秒,真香。爱好跟孩子玩,成了村里最大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