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黑夜拉上了浓黑浓黑的屏幕,昏黄的灯光如忽闪忽闪的星星一样遥不可及。白天,这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城市角落,可是一到夜晚,这里是这个城市中最热闹的地方,打架,彪车,还有文艺一点的故事,那就是一夜情。而寻找一夜情的地方就是角落最里面的“夜色酒吧”。
“夜色酒吧”开业才不到三个月,可是店里的生意一直都是爆满,不知道是里面的酒肉让人流连忘返还是里面倾国倾城的老板娘吸引了不少的人前往,反正“夜色酒吧”是这条街上最红火的场地。可是,无论“夜色酒吧”怎么样红火,附近的地痞流氓都不曾去找过它的麻烦,对于这样的三不管地带来说,这是很了之不起的事情。仅凭这一点,也够所有夜生活爱好者夜夜捧场了.而今夜,又是一个不眠夜。
沈高阳安静的坐在“夜色”的角落里,如玉的脸上布满了不耐烦,虽然是角落的位置,可是,他可以比潘安的外貌让那些寻找猎物的女子趋之若骛。他喝了一口桌上的白水,看了眼前第三个空着的水杯,拒绝着不知道是第几个来搭讪的女人。
小姐,不好意思,我老婆上洗手间了,如果你只是向喝一杯,可以去吧台,我买单,你看见了,我不喝酒的。
陌生的女人也不是很好意思再继续纠缠下去,说了句不好意思便起身离开了。
沈高阳无奈的松了一口气,接着又不停的打量舞池里的那些人和事,难道“夜色”是真没有问题吗?一切真的只是巧合。
沈高阳是从美国归来的学警,回国后被分到T市后做刑警队长。刚上任没多久,T市就发生了许多案子,连续三个月T市已经失踪了26个男子。没有任何的前兆,也没有任何的杀人事件发生,这二十六个人如空气般蒸发在这个世界上。作为“海龟”一派,沈高阳来T市后受到了很多排挤,这一次的案子是他让人承认他,就受他的机会,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和了解,他发现这二十六个人失踪之前都曾频繁的来这个叫做“夜色”的酒吧。于是他便来到这个酒吧守了整整一个星期,可疑的人物没发现,倒是桃花不断,让一向温和的他忍不住发狂了。
<二>
米依转了转手中的酒杯,用她那火红如血的嘴唇抿了一口酒,她看着远处的沉高阳要了今晚的第三杯水,拒绝今天晚上的第八个女人,把酒吞下后,她的嘴角勾出一丝妩媚的笑。这个笑容让经过她周围的男人们仿佛全都惊呆了。可是,却没人敢向前搭讪。因为这一个礼拜,米依都不再找他们了,米依吧找他们,他们自然都不敢找米依,因为有那个色心,每当想鼓起色胆的时候,都会被心底里一种莫名的力量给打退回去。所以,他们只能等待米依的回心转意。只不过,每个人都不知道那颗心是不是真的存在。
十八,你说他在那儿等什么呢?米依低声的询问身后的黑影,黑影体格健壮,是男子的身形。
我不知道,不过,他不怀好意,你得小心,黑影依然站在米依的后面,安静的样子像是不曾开过口。
呵呵,不怀好意,要是他怀好意,这才不好玩儿了。十八,我们过去看看他究竟想要干什么吧!米依说完,离开高脚椅,朝着沈高阳的座位走去。刚到半路,看见黑色的影子越来越淡,她一弹指,那你先回去吧!黑影便如涛烟一样朝米依脚上的高跟鞋里飞去,而“夜色”里依然人群涌动,热情高潮,没有人看见黑影的存在,也没有人看见黑影的消失,一切的事件在这个世间只能用“不可思议”这四个字来形容,米依低下头,伸手去触摸高跟鞋上的小灰尘,可是指尖却流出一缕淡淡的黑烟,于是红色的高跟鞋在这个灯红酒绿的拥挤空间内,光彩流溢,使米依看起来更加的美丽无限。
<三>
一身黑衣的米依俏丽丽的站在英俊非凡的沈高阳面前,这场景,穿越千年,必定是才子佳人般的童话,要了一杯清水和红酒,米依坐在沈高阳的身边,神情自然到仿佛两个人相识多年的朋友亦或是情人,
不好意思,我老婆刚刚去洗手间了,如果是想喝杯,你可以去吧台,我请你,但是我不喝酒,沈高阳依然保持着君子般的风度,用他拒绝了许多个女人的话来拒绝眼前这个不请自来的女人,他看了看眼前的女人,黑色轻纱做的裙裁剪合度,让她玲珑有致的身子显的妩媚和神秘,精致的脸上化着淡淡的妆。黑色及腰的长发染成了波浪的形状,女子最耀眼的位置是她那张火红如鲜血的唇和那双高跟鞋,这样的女子,应该不缺乏男人的追求。
米依把水和红酒放在茶几上,弓着腰,摸了摸高跟鞋的鞋带,对着沈高阳妩媚一笑,这一笑,世间的男子少有能拒绝得了的,沈高阳也不例外,他失神了几秒钟,作为警察的机警让他立刻的清醒了过来。
你别介意,我是米依。“夜色”的老板。米依轻轻的说着这一句,
我看你这一个礼拜都来这儿,可是却什么也没有做,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米依说话的时候语气很轻,她注意到沈高阳看见她那一笑有几秒钟的失神,那种定力,不是一般男人可以比拟的,就算这个男人很帅,知道米依的身份后,沈高阳那白玉似的脸上出现了莫名的红晕,为他的自作多情不好意思,可是他的职责让他时刻警惕,案子此时一刻都没有头绪“夜色”的每一个人都有嫌疑,更何况是这儿的老板,沈高阳爽朗一笑,
哈哈,真是不好意思,如你所言,我来这儿什么都不想做,只是想放松一下,希望这没有给您带来困扰,
知道沈高阳不愿透露他来这儿的目的,米依也不想再在这儿多说什么,她想知道的一切,总是会知道的,既然这样,那我也不打扰你了,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找我,米依优雅的站起来,端着红酒准备离开。对了,今天晚上的消费,我请客,我这儿的红酒吧是别的店可以比拟的,你可以试一下。
沈高阳看着眼前的清水和离去的米依,他再一次觉得,他的感觉是不会错的,不过,今晚肯定是没有结果了,沈高阳站起身,离开了“夜色”,他没有拒绝米依的好意,因为他相信,米依那儿会有他想要的答案。
<四>
Hi,帅哥,老板娘今天不在。沈高阳前脚刚刚到达“夜色”,穿堂的服务生就告诉他米依不在,这已经是沈高阳来“夜色”的第二个礼拜了,自从上个礼拜米依和他谈过以后,每次他来“夜色”,米依都会来小坐一会儿,慢慢的“夜色”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米依的朋友,至于这个朋友的定义在别人看来都带着桃红色,不过,这别人的暧昧猜测,倒是为沈高阳杜绝了那些天外飞仙的桃花运。
沈高阳冲着告诉他米依不在的服务生说了一句谢谢,然后走去他专有宝座,最近和米依的交谈中,他多少的知道那些失踪的人都曾来过这儿。可是在失踪的那天,都有人看见他们离开这儿,对于他们的失踪已经有警察来调查过,可是结果和高阳一样,没有任何的嫌疑,他不知米依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见米依没有在,沈高阳喝完了手中的红酒,正准备离开,米依就推门走了进来,依然是那么的风情万种,一身黑色的连衣裙让她妩媚而神秘。沈高阳注意到,米依基本上不穿其他颜色的衣服,总是黑色的衣服再加上火红的高跟鞋,而且每一件衣,每一双鞋不重复,这点让沈高阳觉得很强,光买衣服买鞋就得花比别人多的心思。
接过服务生递来的红酒,米依笔直的朝沈高阳那儿走去。熟稔的朝着沈高阳打招呼。
Hi,高阳。
Hi,米依,刚刚他们说你不在,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过来了呢!waiter,再送一杯酒过来,沈高阳熟络的拍了拍旁边的空座,让米依坐下,然后叫过路的服务生再送来一杯酒。
米依,你这儿的酒可是毒药啊,越喝越上瘾,沈高阳玩笑似的看着笑靥如花的女人,尽管已经很熟识,两人也见过很多次面,但对于米依的笑,沈高阳一时还不能免疫,失了两秒钟的神。可能再多见几次他也不能免疫。
呵呵!我这儿的毒药就是专门为你这样英俊又多金的男人准备的,它的名字都叫“欲罢不能”啊,你说你能逃脱吗?米依结果服务生送来的酒,递给高阳,回答着他这个暧昧的玩笑。
我能牡丹花下死,庆幸还来不及呢!怎会逃脱呢!沈高阳结果米依递去的酒,轻轻的抿了一口,米依也喝了一口手中的酒,翘起她那修长的玉腿,漂亮的弧线让人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可是,我这朵牡丹花下却葬不了你这个风流鬼啊!
沈高阳多避开米依若隐若现的诱惑,一眼便看见了他那双红得令人生畏的高跟鞋。我一直很好奇,你是从哪儿买到那么多双红色的高跟鞋的,被沈高阳的眼神一扫。高跟鞋轻微的颤动了一下,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察觉到鞋子的恐慌,米依收回她那翘着的玉腿,你不知道女人天生有发觉美丽事物的才能吗?沈高阳的脸稍微的红了红,为米依放下腿的动作,他不知道,米依是不是故意的。
恩,对啊!这一点是任何男人都比不上的,不过,男人懂得发现美丽的女人,米依听了沈高阳的话,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呵呵!这一点我绝对的认同,怎么样,今天又想问我什么,哎!高阳,我怎么感觉你像一个做卧底的警察啊!虽然只是淡淡的一句玩笑,可是沈高阳还是暗自的担了一下心。
我怎么可能是警察啊!我只是想多了解一下你呗。
<五>
又有一个男人失踪了,沈高阳越来越急躁了,依然每天晚上去“夜色”,什么都没有进展,但却又有人失踪了,那个人沈高阳曾在“夜色”里看到过,那天他去“夜色”晚了点,男人正和米依在吧台喝酒,是一个面相俊俏,可是看起来并不是很正派的男人,因为他过去了,所以米依并没有和那个男人多交谈什么。沈高阳也并没有太在意那个男人,没有想到,他却成了下一个失踪的目标。晚上,沈高阳笔直的走向正在和男人调情的米依,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想要把她带离开那儿,却激怒了那个男人,男人正想向沈高阳挥拳,米依一下就拦住了他,冲着他一笑。
阿杰,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高阳可是我这一阵子的常客啊!我有空再去找你,说完米依就拉着沈高阳离开了吧台,好像额米有看见沈高阳已经很臭很臭的脸色。 高阳,今年头怎么那么早来找我,想我啦。
沈高阳看着眼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第一次,发现她的脸色苍白到令人发怵,那张血红的唇如一朵诡秘的花一样,能够吸噬人的灵魂,而她冰冷的手却还握在自己手中,想着这些,他“哗”的一下放开米依的手。
你知不知道又有人失踪了,沈高阳愤怒的说,此时的他再也顾不上什么规矩与目的,他迫切的想要解开这个谜。
米依听完沈高阳的话,娇声的笑了两下。喔!那与我有什么关系,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人出生,也就每天都有人消失。
看见米依无所谓的笑容与态度,沈高阳彻底的失去了理智。鬼才知道是不是真的与你无关,这已经是第二十七个了。来“夜色”的人都能证明,那些男人全都追求过你,你说是不是你把他们给杀了
沈高阳越是愤怒,米依笑得越是开心,沈警官,你可得弄清楚,我可是弱不禁风的小女子,杀二十七个男人,你认为我能做到吗?那些男人是追求过我,可是追求过我的男人那么多,我是不是每个人都得去注意他是活着还是死。
听到米依的话,沈高阳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他微眯着双眼,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忽然间发现,她是多么的陌生。
你知道我是谁。不是询问,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米依看着沈高阳那张英俊的脸,神情自若的说道,要在T市开一个酒吧,要是连刑警队的队长都不认识,我还怎么混下去啊,怎么啦沈警官,只许您队我们进行调查,就不许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对你有所了解。
沈高阳没话回答米依的话,因为一开始他就对她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你想要怎么样?
知道自己根本是在自作自受,沈高阳开始冷静下来。他用近乎冷漠的眼神看着米依。
不是我想怎么样,而是你想怎么样。
我们出去说!
沈高阳再一次拉着米依冰凉的手,往“夜色”的门外走去。米依也不挣扎,只是顺从的跟着他。也许,这一切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候。
(六)
米依拿出钥匙,打开紧锁的防盗门,让沈高阳走了进来。一进门,沈高阳那颗心又开始不安了起来,这屋里的一切让他觉得既熟悉又陌生。他在玄关处换鞋看见了很多双红色的高跟鞋有秩序的摆在鞋柜里。米依从酒柜拿出两个酒杯,倒上红酒递给沈高阳。一边向沙发走去,沈高阳跟着走了进去。
你这样一个单身女子带一个陌生的男子回家,不怕我对你图谋不轨吗?
压下心底的不安,沈高阳又像是好朋友般和米依开起了小小的玩笑。
能够让沈大警官看上眼,怎么着我也愿意啊!坐吧!
米依拍了拍身边的座位,让沈高阳坐了下来。
有没有兴趣听个故事。
米依说话时眼里全是悲伤,此时的米依不再是沈高阳眼中那个风情万种的老板娘,也不是个那刚刚那个剑拔弩张的女子。她像是一个脆弱到能够被风吹倒的小花,那么的需要人的温暖和呵护。不自觉的,身高样靠着坐了过去,米依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像是一对多年相爱的恋人。
从前,有一对热恋中的男女,男的长的特别的英俊,是警校的高材生,而女孩却非常的平凡,不过男孩说他爱她不是因为长相和其他,只是爱她。两个人曾经相约要一起活到老,一起去泰山看日出,一起去海边看日落。可是后来男孩变心了,只因为是警察局的局长女儿在追求他,许诺他以后的平步青云,男孩便背叛了当初的种种诺言。
沈高阳听着米依的故事,脑海中忽然闪过许多奇怪的画面。从心的底部涌现出许多的惊慌。仿佛察觉出沈高阳的不安,米依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笑说道,
很老套的故事桥段吧!你别急,听我把故事说完。
有一天男孩和女孩去逛街,男孩给女孩买了一双非常漂亮的红色高跟鞋,男孩对着女孩说他会爱她一辈子,天真的女孩相信了他的话,那天晚上,女孩把自己最宝贵的贞洁给了男孩。事后,男孩和女孩在顶楼的阳台一起看星星,其实女孩是有恐高症的,她为了爱情坐在了八层楼的顶层。女孩很幸福的依偎男孩的怀中,女孩还以为此时的她已经拥有着男孩的天长地久,谁知道,男孩却在此刻说要和她分手,他说女孩长得不漂亮,又没有一个有权势的老爸,他不愿意以后做一个平凡的小警察。女孩还以为男孩是在和她开玩笑,他们在前一秒还那么的甜蜜,可是,男孩在说完以后转身就走了,女孩相信了男孩的绝情,因为有很多人都告诉过她不要相信男孩的爱情。于是,她威胁男孩,要是他离开,她便从顶楼跳下去,男孩果然没有离开,他想劝服女孩,心碎的女孩看见他回心转意了,原以为两个人会重新开始,可是,男孩却铁了心了要分手,女孩大哭大闹,一不小心,高跟鞋歪了,女孩从八楼掉了下来。掉下时她把男孩也拉了下来,由于女孩朝下,男孩摔下时身体受了很重的伤,但却没有死,而女孩却当场死亡。
米依说完这些,喝了一口酒,接着说。
你知道吗?那时女孩的血流了一地,把红色的高跟鞋染得更加的鲜艳了,对了,我还有当年的报纸呢!要不我拿给你!
不等沈高阳回答,米依离开了沙发,起身去拿报纸,此时的沈高阳已经全身冰凉,冷汗淋漓,这一切让他太熟悉了。米依把报纸放在沈高阳的眼前,沈高阳看见那则消息上男孩的脸,与他一摸一样。他大叫一声,推开米依。
你到底是谁?你为什么知道那么多。
米依缓缓的从地上站了起来,从背后拿出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沈高阳看见那双鞋面如死灰。
高阳,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依倩啊,这双鞋是你送给我的,当日我的处子血和鲜血流在这双鞋上时,这里面的死魂被唤醒了,他说能让我复活,他要我用灵魂交换,他给了我美丽和法力,你看见那些鞋子了没,一共二十七双,二十七个负心的男人。我把他们的皮剥了下来,把他们的心挖了出来,用他们的血煮熟砍下他们的脚骨,做了这些高跟鞋,你看漂亮吧!这些鞋都是有灵魂的哦,你要不要我把他们叫出来,不过我觉得这些鞋还没有你送的好看,不过,这双鞋还没有灵魂,我把灵魂给了死魂了,你说我要找谁的灵魂呢!
后记:T市发生了第二十七起人口失踪案后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死的是T市的刑警队队长沈高阳,死因未知,只是他死的时候怀里抱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旁边还有有一张十年前的报纸。
米依家的鞋柜空空的,那些高跟鞋不知走向哪里了……
(完)
紫竹写与北京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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