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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卫行歌牵着马乖乖跟在那人身后进了府,身后还跟着穿盔带甲的二十余人,与卫行歌手下进了定远公府便如回了家的兵卒不同,他们个个面容冷肃,举止带着一股萧杀之气。
卫燕歌没有先去见卫蔷,而是先将马送去马厩,亲手喂了几把草料,听卫行歌说在定远公府马每两天都能吃顿豆粕,一张端肃的脸上竟微微显出了几分喜意。
早几年,定远军的每一匹马都是用血和命从蛮族手中夺来的,活着的人如何不惜马、爱马如命?
卫燕歌常年领命往返于东都和北疆之间,每次到了一处都要先照顾好自己的马,不管军情如何紧急,这点照顾同袍的功夫总要有的。
“家主刚来东都,你就给她添了麻烦。”
喂完了马一拍手,卫燕歌看向了卫行歌。
在那双蓝眸的注视下,卫行歌险些抬脚后退。
卫燕歌是外族混血,身高只比卫行歌稍矮,气势却要强上几分。
“从今日起十天内不许骑马,既然觉得自己一双腿不需善待,那就用腿跑起来,做些正事总好过跪在雨地里。”
卫行歌面对卫蔷偶尔敢撒娇痴缠,做出孩子情态,在卫燕歌的面前只能直直站着,卫燕歌只比他大三岁,可卫行歌被卫蔷从死人堆里捡出来之后,就是还不到十五岁的卫燕歌领着他们吃饭穿衣,那一年卫燕歌自告奋勇以混血奴隶之身去探查先帝被困之地,他不过是个身上冻疮疤还没落尽的野孩子,元帅虽然统御军马,对他们这些孩子颇有些抓大放小的随性,他们身上的规矩都是卫燕歌立下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偶尔来看他们的家主是天是地是神明,卫燕歌更像是近在咫尺的师长榜样,众多孩子一意从军,也多是崇敬卫燕歌那份年少亦敢夺蛮族头颅的悍勇坚毅。
所以,此时听见卫燕歌惩戒自己,卫行歌只是低声说:
“是。”
听说卫燕歌已经到了,卫清歌抱着剑哒哒哒跑到了马厩,眼见卫燕歌罚了卫行歌,她转身又想跑,被卫燕歌一个眼神钉死在原地。
“家主每日吃药么?”
“每日都吃的,一夜能睡三四个时辰。”
“可有饮酒?”
“偶尔。”
“边市通商一事进展比预想快上许多,家主可有劳神过度,再出眩晕症候?”
“没有。”
东都午时的光洒下来,照在冷冷的铁甲上,卫燕歌一侧是卫清歌,另一侧是卫行歌。
若说卫清歌还是狼崽,卫行歌是初长成的成狼,那身后以皮带横背两把短刀,神色比自己铠甲还冷的卫燕歌大概就是狼王,一群小狼跟在后面只敢“嗷呜嗷呜”,连一口大气也不敢喘。
如此,一行人疾步到了书房。
卫燕歌看见了穿着一身青色衣袍卫蔷正站在书房门口对自己笑,连忙跑了几步到了她面前。
“元帅!承影部卫燕歌率承影部百人,鱼肠部一百五十人如期抵达,承影部九十人住在城外兵营,鱼肠部一百四十人已全数散入至东都,随时等候调派。”
铁甲落地,是刚刚那只狼王俯首跪了下去。
二十卫甲兵跪地行礼,在院子里跪成了一片,卫蔷眯了一下眼睛,腰背也笔直如刀锋。
卫燕歌又大声道:“另有鱼肠部总管越霓裳等人命卑职送来书信,红封三封,蓝封七封。”
卫蔷亲手接过那些信,点了点头:“来了就好,你们一路辛苦,先下去洗漱休息,城外的士兵可安排妥当了?我最近在东都刮了些钱,总算能请你们吃顿好的,让人准备了二十口肥羊,明日送到城外,你们一起烤羊,就当是我给你们接风了,至于鱼肠部的,先给他们记在账上,回了北疆再请。”
“谢元帅!”
若是卫行歌手下宋岳那群人,此刻已然露了欢喜之色,偏偏卫燕歌带的兵也如其人一样,有肉可吃的好事也换不来他们一展笑颜。
带着长疤的手扶在黑色铁甲上,卫燕歌立刻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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