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苏星火的供词:我昨天白天都在岛上,戌初时候街道船员通知,返回海魅号。
本来我想去直接找嗣王的,因为看见世雅静小姐去找他了,所以就在自己房间看书。
大概戌初两刻钟的时候晚上八点三十,我去了九号房间。嗣王看上去喝了酒,桌上放着一瓶空了的醉红尘酒瓶,还有两个酒杯。
他看上去心情不好,先向我道歉醉红尘喝光了,又要去酒柜里拿酒。我担心他的身体,要求他别再喝。
这时屋子里的警报符箓发出了蟋蟀般的震动响声这不是符箓检测到异类,而是符箓本身的符力快用光了。
元嘉从桌子的抽屉里,拿了一叠崭新符箓,更换掉了旧的,贴在门、窗、床头等位置。
我看他喝了酒,就问他今晚要不要去岛上睡晚上有风浪,船只摇晃会让人睡不着。
或者我留在屋里看护他,或者让他的两个护卫过来。
他拒绝,说自己还背着诅咒,不能登岛,也不能连累我,另外他也不是很信任那两个护卫
他总觉得,他大哥坠马受伤的事情实在太过巧合。
哦,对了,他还说让我不用担心他,半瓶醉红尘而已,不至于醉到意识不清。
我在九号房间大概待到亥正晚上十点左右,就返回了我自己的舱室。
司空季、司空秋的供词:昨天白天我们没有登岛游玩,一直待在走道尽头,也就是接待员桌子旁边。
酉初下午五点时候,看见嗣王从房间出来,就跟他去了甲板上。
酉正一刻钟下午六点十五听见他和伍运骏交谈有关在赵郡修建铁道的事情。
酉正三刻钟,我们跟着嗣王返回舱室,准备做例行检查也就是检查门窗有无破损、有无异类侵袭痕迹之类。
在检查过程中,你们船上的符师戴许,拿了一叠今天新画好的符箓过来。
他是巡云境符师,绘制的警报符箓能维持七天时间,每过七天符力消退,就要重新更换。
我们本来想替嗣王更换符箓,遭到拒绝,他说他自己换,并请我们出去。
我们只好照做,在戌初之前离开了房间。
戴许的供词:我白天待在岛上,酉初时候返回海魅号,在我自己的房间绘制符箓。海魅号上有多名符师,我平时负责贵宾区域。花好符之后,我按照清单,将符箓送到各个房间。
比如一号房的贵宾预定了更多的醴凉符,五号房的贵宾预定了两张水游符和驱鲨符他们夫妻不会游泳,但又想玩潜水。
对了,他们还让我再多写一张驱虫符,说白天下午临时起意,返回船上拿画板画纸的时候,听到了舱室木板里沙沙沙的响声,怀疑船上进了虫蚁。
我帮忙处理这些琐事,大概在酉正四刻钟,到了嗣王所在的九号房,将符箓给他。
他是预定名单上的最后一位,解决好后我就回到了自己房间。
轮到李昂接受问询时,他如实回答了自己一天的经历,白天登岛游玩,晚上返回舱室睡觉,既没有接触过夏元嘉,也没进过九号房间,可以说是与桉情交集最少的一个。
问询结束后,尸检的结果也出来了。
船长将所有涉及桉情的人员,都叫到了十号房间,展示尸检报告。
船长沉声说道:“尸体检查显示,嗣王的死因,就是被利器割开脖颈,在极短时间内毙命。”
“根据他胃中内容物的消化程度来看,他的确切死亡时间,就是在丑正时分凌晨两点,和房间内钟表的时间一致。”
不会真有人觉得我运气很好吧 排行通历史:从长坂坡到崖山海战 顶级气运,队友焰灵姬,扮演无情 把你赠予我 少年白马【他是未来魔教教主】 穿越从全真教签到开始 直播间卖鱼竿,轰动军工界! 恰好你来刚好我在 不断作死后我成了暴君的白月光 穿书后死对头总想娇养我 白光乍现 人在海贼,创造克苏鲁 大荒白装 惊悚:让你送死,你居然奴役了诡异 海贼世界里的格斗家 高禹川沈瑶初 幻想世代的傀儡戏 我!反派头子,主角们心态崩了 大魏提刑官 总裁大人,太生猛!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大戏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从拔出石中剑开始简介emspemsp关于从拔出石中剑开始艾力转世到了平行世界的地球,此地血脉显圣,强者为尊,东方屹立着大唐帝国,西方则处于日不落帝国的统治之下。直到20岁那年,他去日不落帝国首都伦敦旅游,试拔石中剑仿制品时,不小心...
翩翩少年古村郎,昂然行走天下狂。走出古村的第一步,前方是未来,后面是过去,一座石碑,泾渭分明。少年行走天下,看往事如烟,看风光万里,看煮酒论英雄!如果您喜欢少年行天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女穿男,男穿女,科考,逃荒,男女主都有金手指,性格都有缺陷,并不完美。]秋池没有想到自己堂堂异武双修的基地前五的强者居然因为来了大姨妈而被丧尸围攻耗尽异能和内力而死,太憋屈了,死之前发誓下辈子再也不做女人了,没想到这愿望还真的被实现了,居然让她穿越重生到了古代一个成婚敬酒时被大家灌醉醉死的新郎身上,结果刚接受事实...
小地主修仙记简介emspemsp关于小地主修仙记乡村小农民,意外发现家传宝瓶的神奇之处,从此一边边创业一边修真,快乐飞起,走上一条逆袭男神之路。...
我从监狱出来的日子简介emspemsp关于我从监狱出来的日子一个少年犯的奋斗史,多少爱恨情仇。中国企业三十年风雨沧桑路,恰似这幅未绣完的清明上河图。(故事纯属杜撰,请勿对号入座。本文独家发表于奇迹小说网,非经网站或作者允许,不...